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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刑事大律师的睿智与担当:严如春律师成功办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纪实

时间:2018-04-27 02:06:15  来源:网络  作者:管理员 阅读:

  一场惊险的“胜利”

  盈科刑事大律师的睿智与担当:严如春律师成功办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纪实

  一名成功的刑辩律师都要从最初的“菜鸟”级别开始慢慢锻造升级,最终不仅能在辩护的能力和技巧上,而且能在情绪的把控上也修炼得炉火纯青。2008年,当我刚从法院辞职出来,还是一名“菜鸟”刑辩律师的时候,有一次差点因为情绪的失控而酿成大错,还好当时算是侥幸过关,但现在以更加专业的职业视角来看,还是有些后怕。

  我接受陈某某家属代委托时,他已经被当地公安局刑事拘留,涉嫌职务侵占罪。听了其家属的陈述,查看了相关资料后,基本可以判定,如果我所接触的陈述和资料都是真的,那么涉案公安局确实存在以公权力不法干预民事纠纷的情况,人不该抓!此后第二天我便赶紧到公安局了解相关情况。

  仍然清楚的记得那是个阴天,天空中时不时飘下来几滴沁凉的雨点,灰色的乌云使人感到压抑,这阴暗的天气似乎也正预示着我此行之坎坷。但想想当时的自己,踌躇满志,有一种天下舍我其谁的莫名自负,无所顾忌地踏进了公安局的大门。

  该案负责人是该局经侦大队的副大队长,对我的到来显然十分不满,态度非常恶劣。正值我刚从法院辞职出来做律师,难免有点傲气。这位大队长偏激无理的言行,竟使我没能忍住心中的怒火,与他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舌枪唇战”。

  “你好!我是陈某某家属委托的律师,前来了解此案的相关情况。”

  这位副大队长一脸惊奇:“你是律师?怎么是你来?他家属和子女呢?”

  “对,你们通知了他的家属,现在他的家属委托我来。”我耐心的解释。

  副大队长的语气立刻强硬起来,以一种不容质疑的口吻说:“他的家属必须要过来,要带钱过来。你来有什么屁用?你一个律师来能处理什么事情?”

  我一听当场愣住了,没想到作为公安局的副大队长竟然能说出如此“不懂法”的话,但我还是耐心地回答他:“警官:你说要他家属带钱过来是什么意思?你这个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吗?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保护其正当合法的权利。”

  副大队长听了,把脸一横,带着不屑一顾的眼神盯着我:“我跟你说,这个事情,你们律师一点作用都没有,你出去!我们没有时间接待你!”

  我听到他无理的答复,心里有一团火“噌”的一下冒出来,但立即又被我尚有的理智压制下去,继续耐着性子解释:“是你们公安局通知家属过来的,而家属有权为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代为委托辩护人,现在家属委托我过来。”

  副大队长似乎依旧不买我的账,看来也不想买法律的账,大声嚷嚷:“就是你们律师会搞事情,赶紧给我出去,这里没有人接待你!”

  此刻,我努力压抑住的怒火是想压也压不住了,说话的音调随着气愤的心情陡然升高:“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作为经侦大队的副队长,应该学过法律,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你不知道吗?你怎么能这样讲话?”

  这位副大队长一听,怒了:“我这样讲话怎么了?你给我出去!”

  “你这样做实在是太过分了!”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我就过分怎么啦?”他边说边把椅子往外一拉,桌子用力一拍,“哧……”“啪……”两声巨响震动了整个办公大厅,“给我滚出去!”

  作为“菜鸟”的我,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竟然不甘示弱,也跟着拍了一下桌子:“你干什么?你简直是无法无天!”

  我们之间浓烈的火药味把隔壁几个办公室十多个干警都吸引过来,他们人多势众把我团团围住,纷纷质问我:“你想干嘛?敢在这里撒野?不想干律师了?给他录像!”

  我当时的火气未消,更有增长之势,情不自禁地提高了音量,做了一番充满激情的“演讲”:“你们都是警官,都是执法的人,既然大家都在这里,我就给你们普普法。我,是当事人依法委托的律师,我过来和相关负责人了解、沟通本案情况,你们这位大队长竟然说我来有什么屁用?家属来才有用!这个案件是个标准的民事纠纷,你们当刑事案件办,而且说只有家属来才有用,家属只有带钱来才有用,这话是什么意思?是跟家属要钱是吗?这不是以刑事手段非法介入民事纠纷吗?你们的胆子是这样的大。”说着说着,我稍微缓和了一下语气,面不改色道:“我们律师过来实际上也是来帮助你们处理这个问题的。你们不要以为律师好欺负,我也不可能没有准备就过来。这里是DG区,你上面还有EQ市,EQ市上面还有EH省,EH省上面还有公安部、最高检、最高院,你以为你们能一手遮天吗?我实事求是地告诉你们,我已经向EQ市纪委初步报告了相关情况。如果你们再不收敛,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我的一番话当场就震住了他们,所有人都不说话,他们都不知下一步该如何行动,场面僵住了。过了一会儿,有位老干警出面调和,他说“别争了,这位律师你跟我过来一下”。他把我叫到一边,先亮明了自己的身份(经侦大队刚退下来的教导员),然后详细地问了我此案的情况。他语气和缓地说:“他的火气是大了一点,但是你的火气也不小啊。我们本来也不是仇人,不要弄得这样不可收拾的局面。这件事我来帮你问问、协调一下,尽快给你个结果。”此时我也冷静下来:“我也不是来吵架的,我是来解决问题的,这件事,如果你们把人放了,我不一定会指控你们承担违法办案的责任。但如果你们坚持这样做,那我肯定也不客气。”老干警缓缓点了点头,脸色凝重。最终,我在整个办公区所有人的注视下,阔步走出了公安局的大门。后脚刚迈出公安局,一阵凉风吹来,我不禁打了个激灵,回想着刚才发火的情形,觉得自己真是胆大包天!心理上不似刚才那般理直气壮,反而有点后怕。

  还好就在当天下午,我接到了公安局的通知:决定对陈某某取保候审,放人!

  当天下午,我去看守所接我的委托人出来。那位近七十岁的老人双手拎着裤子(裤带进看守所被抽掉),颤颤巍巍地走出看守所的大门。在得知其被取保候审后,老人郁积在心中的委屈再也忍不住了,双膝一软,抱着我当场嚎啕大哭,双手紧紧抓住我,半天没松开:“严律师,我以为我肯定是出不去了!真是太感谢你了啊!”我闻之不禁动容,缓言安慰。事后他和我说,这个看守所里还有很多像他这样因三角债欠当地人款项的人,并且在他们之间盛传着这样一条潜规则:除非是EQ市的某某律师过来,并且把钱给足了,否则肯定是出不去的。这里面可能能存在的暗箱操作和不法获益可想而知。

  该案的案情实际很简单,陈某某是江苏某市一个局的副局长,退休后移居苏州。他倒腾棉花,将EQ的棉花卖给南通,一共40多万元,南通给了他32万元,他也给了EQ,南通差他8万元左右,他也差EQ8万元,EQ的老板要不到钱就找公安的亲戚帮忙,EQ的公安就将陈某某挂上网通辑,称陈某某携单位货款潜逃,证据是陈某某曾印了一张EQ这家公司的一张业务员的名片。陈某某拿着江苏的退休工资,做梦也不会想到公安会将他通辑上网,于是毫无悬念的在某天散步时被苏州警方予以抓获。

  该案最终不了了之,老人被取保候审以后依法该走的程序、该办的手续竟是一个也没有(相信经过这么些年,当地公安的办案程序肯定会逐步规范起来),实在是令人唏嘘。

  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距离此案已隔多年。但每次回想起来,总是感慨万千。此案也算是我“菜鸟”律师成长道路上的一点经验教训。首先,当事人在遇到这种严重侵害自身权益的不法事件时不能随意屈服,如果随意屈服乖乖交钱,那肯定会被定罪而留下犯罪记录,让自己的一生都背负起莫须有的罪名并影响到子孙后代;其次,遇到上述情况,一定要委托有一定办案经验,不畏强权、敢于抗争的律师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不法之人不法之事坚决斗争;再者,遇到这种情况,办案律师一定要据理力争,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同时,办案之前要加强调研,尽力做好万全准备以应对突发的状况。最后,作为一名刑辩律师,要有勇有谋,要能够随时随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保持高度的理性和清晰的头脑。

  反观此案,我认为自己实在是侥幸过关。当地公安机关敢于将普通的民事案件当作刑事案件来办并且上网通辑,说明其缺少对法律的敬畏,办案是很不规范的,看守所里还有一些因民事纠纷被抓进去的嫌疑人就是明证。如果公安机关再狠一些,录下我们争吵的声音,派人将办公室的东西打烂,告我一个毁坏财物、妨碍公务之类的罪名,我可能哑巴吃黄连,有苦也说不出。此案对我来说实际上是一个很大的教训,当时的言行完全不符合一名专业的刑辩律师的职业素养,硬碰硬的处理方式很有可能会危及律师自身的安全。如果刑辩律师自身都难保,又怎么接受他人委托去帮助其维护权益呢?因此,现在每每想起,总是有点后怕。当然,我当时还是做了一点准备,就是和当地纪委的朋友事先取得了联系,这一点应该说还是比较明智的,也是当场震慑住相关人员,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并最终取得即时释放嫌疑人成果的关键所在。

  当然,“菜鸟”刑辩律师的成长之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总要经历过一些“大风大浪”,才能最终成为一名合格出色的刑辩律师。尽管现在的我已经慢慢开拓出属于自己的刑辩律师之路,但是我仍然需要从承办的一件件案子中不断学习,不断积累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成长,向那个更专业更强大的自己迈进。

  谨与各位刑辩同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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