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非吸案件邓国敏律师:诺信集团团队经理非吸金额1亿余元,蜀山区检察院给出可适用缓刑的量刑意见 |
时间:2022-08-03 10:39:29 来源: 作者: 阅读:次 |
合肥非吸案件邓国敏律师:诺信集团团队经理非吸金额1亿余元,蜀山区检察院给出可适用缓刑的量刑意见 诺信集团对外经营的众筹产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近期立案侦查的非法集资类案件中案涉人数较多、涉案资金较大、案情复杂的一起案件。 合肥第三分公司的销售组长裴某某于2021年2月8日被刑事拘留,随后被羁押在合肥市女子看守所。2021年2月10日,犯罪嫌疑人裴某某的爱人经朋友介绍,了解到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的胡瑾律师、邓国敏律师曾成功办理了包括e租宝、三农资本等重大复杂的非吸类案件,遂慕名来到律所办理了委托手续。 两位律师接受委托的当天已是农历腊月二十九,为了第一时间了解案情、争取最佳的取保时间,当天下午两位律师就前往合肥市女子看守所会见了裴某某。通过会见,律师了解了基本案情,关于裴某某的涉案金额达到1亿多元,裴某某的销售佣金达到了200多万,案发后众多投资人前往裴某某的家中进行围堵,并到公安机关和市政府门口聚众上访。 律师分析了案件的情况后,春节上班第一天即联系了办案警官,提交了侦查阶段法律意见书和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主动提出愿意退还佣金来尽最大可能地弥补投资人的损失,以平复投资人的情绪并获得投资人的谅解。经过家属、律师和办案机关连续几天的多次对接,最终犯罪嫌疑人裴某某于2021年2月25日被依法取保,可以在元宵节前一天回家与家人团聚。 案件在公安局继续侦查长达十个月,于2021年12月底移送至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到了检察院阶段,邓律师多次联系案件检察官沟通案情,并递交法律意见文书,针对裴某某的涉案金额以及其具备的量刑情节与检察官进行了反复沟通,最终检察机关认定裴某某具有自首、从犯、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意见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可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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