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热门链接:法院收费计算器 联系我们  
 安徽刑事律师团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务犯罪辩护 > 行贿受贿罪辩护

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从辉一审获刑10年零3个月

时间:2021-08-29 20:32:30  来源:  作者: 阅读:
8月27日上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从辉犯受贿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违法所得539.1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从辉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考生招录、案件处理、干部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04.37万元,伙同他人收受134.8万元,合计539.1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从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从辉到案后除如实供述调查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外,又主动供述了调查机关未掌握的本人同种犯罪事实,退出涉案全部赃款,主动缴纳罚金,自愿认罪认罚。综上情节,阜阳中院作出前述判决。
从辉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上一篇:返回列表
下一篇:贪污罪辩护律师贪污罪无罪辩护观点汇编——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关于贪污罪裁判要旨汇编

推荐资讯
近期办理的多起因催收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均因检察院不批捕而取保候审的办案心得
近期办理的多起因催收
《对话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专访钟磊律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
《对话律师|中国优秀律
胡瑾律师接受《祖国》杂志记者专访:三十年风雨法治路,一匠心盈科刑辩人 ——记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胡瑾律师
胡瑾律师接受《祖国》
蜀山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
蜀山律师事务所---王成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刑事律师加盟
盈合刑事辩护律师网 皖ICP备19000159号
法律咨询电话:19955197010 Email:hujinlawyer@126.com
地址:合肥市习友路与潜山路交口华润大厦A座26.27层 胡瑾律师:13855183210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胡瑾律师刑事辩护团,安徽知名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安徽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安徽刑事案件律师,安徽专业刑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