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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博望区铜陵市铜官山区实行校长职级制做法的通知

时间:2016-11-05 17:47:34  来源:  作者: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师[2014]67号
【发布日期】 2014.09.28 【实施日期】 2014.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博望区铜陵市铜官山区实行校长职级制做法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4〕6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省教育厅启动实施一批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其中马鞍山市博望区和铜陵市铜官山区遴选为校长职级制改革先行试点。一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博望区、铜官山区结合本地实际,锐意进取,务实创新,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现将马鞍山市博望区、铜陵市铜官山区实行校长职级制的做法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学习借鉴,按照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整体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马鞍山市博望区铜陵市铜官山区实行校长职级制的做法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9月28日

马鞍山市博望区铜陵市铜官山区实行
校长职级制的做法

一、博望区主要做法
2013年7月,博望区启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通过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促进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目前,博望区的校长职级制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013年7月,博望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博望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方案(试行)》《博望区中小学(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校长的职级设置、职级待遇、参评对象、申报条件、职级聘任等作出明确规定。成立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教育、编办、财政、人社、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协调实施。
2.制定实施方案。一是将校长职级设为5级10等,即特级一等、特级二等,高级一等、高级二等,一级一等、一级二等,二级一等、二级二等,三级一等、三级二等,明确不同等级的资格条件。二是强化校长职级考核评定,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发展性原则,公开申报条件、认定程序、评审规则,将评定内容划分为基本情况、个人业绩、办学成效、综合测评4个方面指标,逐人逐项评分,依据得分情况逐级确定各等级校长人选,经区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教育局办理聘任手续。三是单独设立校长等级津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安排,津贴标准为100元/月-1000元/月不等,各相邻职级之间相差100元/月,最低为三级二等校长每月100元,最高为特级一等校长每月1000元。四是对中小学校长职级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考核评聘一次,起聘从该级别的二等开始,下一轮评聘在同一级等连任的由二等递升为一等;同时,规定取消校长职级或降低职级等次的5种情形。
3.精心组织实施。博望区校长职级制改革面向的是全区所有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和中心幼儿园。经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民主测评、专家评审,首轮评出高级校长1名、一级校长3名、二级校长5名、三级校长6名,共计15名,由区教育局聘任为校长或书记,不再拥有行政级别。
博望区的校长职级制改革已告一段落,平稳有序,成效明显。一是激发了校长的进取意识。之前博望区主要是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相对较低,校长们的危机感和进取意识也不强。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后,校长任职条件和工资待遇跟职级挂钩,这种动态管理、能上能下的职级制,让校长在有压力的同时也有了动力,对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导向作用。二是优化了校长的选拔机制。校长职级制改革规范了学校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有效防止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同时增强了教育行政部门在校长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导权。三是促进了校长的合理流动。取消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的行政级别,设立校长职务等级序列,实现校长由“职务”向“职业”的转变,打破不同学校因行政级别不同对校长交流的制约,促进了校长的合理流动,从而推动了全区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铜官山区主要做法
2014年5月,铜官山区启动以校长职级制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目前正职校长职级的首次申报工作已经结束。
1.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014年5月,铜官山区委、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实行校长职级制推进学校治理结构改革的意见》,提出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明确区委、区政府成立校长职级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成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制定相应的评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制定改革系列文件。为全面实施校长职级制,铜官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铜官山区校长职级制实施方案》,铜官山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下发《铜官山区校长职级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一是确定实施范围,改革面向区所属全日制公办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并按照“老人老办法”原则,对现任小学正副职校长、公办幼儿园正职园长的行政级别实行档案管理,而新设立的公办学校不再确定机构规格,新任的公办学校、幼儿园的正副职校长、园长不再赋予行政级别。二是将校长职级设为四级九档,即特级,高级一档、高级二档、高级三档,中级一档、中级二档、中级三档,初级一档、初级二档,明确职级授予条件,规定特级校长由区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其他职级校长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授予。三是增设校长职级津贴,津贴标准为200元/月-1000元/月不等,各相邻职级之间相差100元/月,最低为初级二档校长每月200元,最高为特级校长每月1000元。校长职级津贴与校长绩效工资并轨管理,考核发放。四是完善校长职级考核体系,对校长职级按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职级评审。将校长职级考核与校长工作考核并轨进行,考核结果两次运用;校长职级评审过程中引入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社会参与的科学多元评价,逐步建立专业评价和社会评价机制;建立职级考核一票否决制,明确3种情形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建立校长职级诫勉降职制度,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校长,降低或撤销职级。
3.创新改革思路。铜官山区校长职级制改革,在改革布局上,坚持整体推进,实施以校长职级制改革为核心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在管理方式上,推进管、办、评分离,厘清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职能边界,减少对学校的行政干预,释放教育发展活力。运用法律、政策、规划、标准、公共财政和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监督和支持学校发展;在校长管理上,由一制变四制,即建立校长职级制,完善校长负责制,规范校长任期制,落实校长问责制,校长的聘任、培训、考核、交流等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在学校治理上,推行校长办学“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积极创新家长委员会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进一步健全校长办公会、校务委员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在学校评价上,深化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评价、专业组织评价和群众评议的监测、诊断和指导功能。改进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机制,逐步改变评价主体单一、评价内容不全面、评价重结果轻过程等现象。加大评价的开放性,重视社会公众监督,引入第三方独立参与教育质量监测和学校发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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