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热门链接:法院收费计算器 联系我们  
 安徽刑事律师团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胡瑾律师团队 > 刑事锐评

从四川比特币抢劫案看定价问题 两高应出台司法解释

时间:2021-06-27 15:03:21  来源:  作者: 阅读:

日前四川乐山市中区法院判决一起比特币抢劫案。

2020年10月,被告人梁某无力偿还外债,伙同被告人王某友、袁某抢劫其朋友之妻骆某玲账户内的比特币。三人冒充生鲜外卖送货人员,将被害人诱骗至停车场,并带至一空地,采用暴力、威胁方式强迫被害人登录手机“火币交易所”APP账户后,将账户内29.0004844个比特币和1258.04064个以太币转入自己账户。次日,梁某、袁某售卖比特币未果。遂报警投案自首。

最终法院判决三名被告人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到十年不等,并处罚金。这个判决很有意思,尤其是涉及到价格鉴定部分。经乐山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本案被抢走的比特币价值人民币 264.48万元,以太币价值人民币334.31万元。之前的Plustoken案,盐城物价局曾对涉案虚拟货币做出了对应法币的估价。当时判决一出,火小律就和朋友讨论过,民事判决中都很避忌虚拟货币和法币的对价问题,但刑事判决却公然对虚拟货币直接定价评估,是不是很矛盾。想起火小律仍在体制时,曾经历一起涉以太币的案件。当时业界对虚拟货币的性质没有太深入的研究,究竟属于商品、虚拟财产、数据还是其他,众说纷纭,公检法三家都很头疼,开了多次内部研讨会,最终还是认为根据监管层文件,不能轻易定价处置。这事虽然已经过了好几年,但不可否认,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刑事案件承办人对监管层的政策并不熟知,也不了解相关的民事判例。加上网络信息的不断炒作,本能的认为虚拟货币价值高昂,尤其是主流货币。一旦发生类似案件,通常都会直接考虑定为侵财犯罪,那么,物价局鉴定便成了必经的办案流程。说实话,这个趋势必须引起重视。
关于虚拟货币和法币的价值转换问题,民事判决相对谨慎。圈内人基本都有共识,民事判决中,币本位更容易获得法院支持,法币本位属于禁忌。
典型的两起案件。一起是去年上海一中院一起返还比特币案件,该案中法院明确CoinMarketCap.com网站并非我国认可的虚拟币交易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不能将该网站上比特币的交易价格数据直接作为损失的认定标准。另一起是深圳中院一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该案中因为仲裁裁决直接参考okcoin.com网站公布收盘价将涉案BTC和BCH兑换成人民币,等于变相支持了比特币和法币的兑换、交易,被法院认定违反政策文件精神,最终撤销了上述裁决。

回到刑事案件,其实无论是民事、刑事案件,都应该尊重监管层的政策文件,保持基本的统一性。在民事判决谨慎回避法币本位的大背景下,刑事判决却一再直接对虚拟货币直接定价,显然是不妥当的。更会造成公众对司法混乱的认知。期待两高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规范币圈法律案件处置。


上一篇:盈科北京刑事二部培训会——新型诈骗犯罪案件研讨会
下一篇: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推荐资讯
近期办理的多起因催收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均因检察院不批捕而取保候审的办案心得
近期办理的多起因催收
《对话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专访钟磊律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
《对话律师|中国优秀律
胡瑾律师接受《祖国》杂志记者专访:三十年风雨法治路,一匠心盈科刑辩人 ——记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胡瑾律师
胡瑾律师接受《祖国》
蜀山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
蜀山律师事务所---王成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刑事律师加盟
盈合刑事辩护律师网 皖ICP备19000159号
法律咨询电话:19955197010 Email:hujinlawyer@126.com
地址:合肥市习友路与潜山路交口华润大厦A座26.27层 胡瑾律师:13855183210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胡瑾律师刑事辩护团,安徽知名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安徽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安徽刑事案件律师,安徽专业刑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