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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假药?什么是劣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九十八条 关于什么是假药、劣药的规定

时间:2023-03-28 10:59:05  来源:  作者: 阅读:
什么是假药?什么是劣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九十八条 关于什么是假药、劣药的规定

第九十八条规定的是假药和劣药的几种情形以及几项禁止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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