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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为他人有偿删除网上负面帖构成刑事犯罪

时间:2021-07-12 22:23:31  来源:  作者: 阅读:
判决书曝光北京公关公司删帖内幕:夫妻2年赚190万
 
10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2019)鄂10刑终141号判决书。
梳理该判决书发现,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春鼎秋华(北京)公共关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环宇趋势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均从事公关业务)和吴秋敏、何伟,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
 
法院认为,上述公司和个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记者注意到,吴秋敏和何伟是夫妻。
 
从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夫妻俩在网上大量承接删帖业务,短短两年间,夫妻俩违法所得总计190万余元,最终分别获刑9年和7年。
 
安利公司花500多万删负面帖文
 
上述判决书显示,此案由荆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侦办,后向荆州沙市区检察院移交,检方向沙市区法院提起公诉。
 
涉案人姜炜,39岁,是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迪思公司)总裁助理兼大数据中心负责人,2017年9月5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荆州市沙市区法院一审认定,2015年7月至案发,北京迪思公司与安利公司签订了三份百度SEO(搜索引擎优化)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迪思公司使用删除、屏蔽、下沉等手段,在百度搜索引擎上清理涉及安利公司的负面信息。
姜炜在担任迪思公司大数据中心负责人期间,为删除安利公司负面信息,通过QQ在网上找到专门从事有偿删帖业务的被告人吴秋敏、何伟。
 
谈好价格后,姜炜将其部门搜集的相关帖文链接发给吴秋敏、何伟进行删帖。
 
吴秋敏、何伟共为姜炜删除、屏蔽帖文1800余条。姜炜代表迪思公司向吴秋敏、何伟支付删帖费用143万余元。
 
迪思公司通过有偿删帖服务向安利公司收取巨额费用,非法删帖经营数额为584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441万余元。案发后,北京迪思公司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荆州市中级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删帖人拿小头公关公司拿大头
 
涉案人李东洲是春鼎秋华(北京)公共关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春鼎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北京环宇趋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环宇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7年11月2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拘。
 
一审法院认定,2016年5月至案发,李东洲利用春鼎公司和环宇公司的名义,与辅仁药业集团、九富北京分公司分别签订合同,内容包括为辅仁药业集团、九富北京分公司提供有偿删帖服务。
 
李东洲指示其公司员工王召明,通过QQ在网上找到专门从事有偿删帖业务的吴秋敏、何伟,谈好价格后,王召明将相关帖文链接发给吴秋敏、何伟进行删除和屏蔽;事后向吴秋敏、何伟支付了删帖费用14万余元。
 
李东州利用春鼎公司和环宇公司删帖,向九富公司收了79万余元,向辅仁药业集团收了60万余元,共计139万余元,除去支付吴秋敏、何伟14万余元,赚了124万余元。
 
一审认定,2016年5月至9月,周子潇在担任九富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期间,承接了为步长公司提供IPO服务的项目,根据步长公司的要求,周子潇指示其手下团队办理,其团队搜集了一批影响步长公司上市的帖文,并委托春鼎公司和环宇公司,对这些帖文链接进行删除和屏蔽。
 
周子潇对上述行为知情并认可。
 
九富北京分公司通过有偿服务向步长公司收取费用,非法删帖经营数额为109万余元,违法所得30万元。案发后,周子潇向公安机关自主动投案,九富北京分公司退缴违法所得30万元。
 
仅两年夫妻俩删帖赚了190万
 
一审法院认定,2015年9月以来,吴秋敏在网上大量承接他人委托的删帖业务,通过投诉删除或找其他删帖中介删除、屏蔽的方式进行非法删帖,事后向委托人以每条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服务费。
 
何伟(吴秋敏丈夫)于2016年元月开始参与吴秋敏的上述犯罪行为。
 
经查,吴秋敏、何伟违法所得共计190万余元。
 
经查,吴秋敏,何伟夫妇收了北京迪思公司143万余元,收了春鼎公司和环宇公司14万余元,共计158万余元。另外的32万余元,或与恒昌、善林等公司有关。
 
吴秋敏称,他们删除的大多是在百度知道、贴吧、天涯社区、中华论坛、新浪等网站上涉及安利、恒昌、玖富、品今、善林等公司的负面帖文。
据了解,2017年8月11日,吴秋敏夫妻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拘;2018年8月13日被依法逮捕。
 
沙市区法院认为,迪思公司、春鼎公司、环宇公司、九富北京分公司、吴秋敏、何伟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审法院判决,姜炜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6年9个月和罚金;李东州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5年和罚金;王召明处有期徒刑3年和罚金;吴秋敏处有期徒刑9年和罚金;何伟处有期徒刑7年和罚金;周子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和罚金。
 
一审判决后,除姜炜和周子潇外,其余人员均上诉。
 
上诉理由有一条:删除的是诽谤信息,没有社会危害或者社会危害不大。
 
2019年8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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